巴彦淖尔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标准2025
一、免考对象
巴彦淖尔市体育中考免考对象主要包括两类学生:一是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二是因严重疾病或受伤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
二、免考条件
1. 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的证明。
2. 伤病学生需提供二级(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病历、检验等相关诊查资料。
三、免考申请流程
1. 学生或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巴彦淖尔市中考体育测试免试学生登记表和旗县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缓考考生登记表。
2. 学校初核后,报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复核确认,再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上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3. 家长需在申请表上确认签字。
四、免考计分标准
1. 残疾学生免考后,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按满分赋分,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按14分赋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按18分赋分。
2. 伤病学生免考后,日常参与情况考核按满分赋分,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按9分赋分,九年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按12分赋分。
五、特殊情况处理
1. 因临时受伤、患病、女生生理期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时间不超过两周。
2. 在测试过程中受伤或患病不能继续参加剩余项目测试的学生,已测项目成绩有效,未测项目按满分的60%计分。
六、注意事项
1. 无故不参加考试的考生体育成绩记为零分。
2. 申请免考的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按实际得分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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