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入口 流程)(2025参考)
一、系统入口与注册登录
辽宁省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辽宁省固体废物智能监管信息平台统一操作,官方网址为http://218.60.147.63:18082/。新用户需点击"企业注册"按钮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提交后由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已注册用户直接输入账号密码登录,曾在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注册的企业可使用原账号直接登录。安卓用户支持扫码下载移动端应用。
二、申报登记操作流程
产废单位登录后选择"产废单位"角色,进入年度申报模块。需在每年2月28日前完成上一年度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1吨以上)及医疗废物的分类申报。申报时需上传环评文件、管理台账、转移合同等材料,在线填写废物种类、数量、贮存及去向信息。重点监管单位(年产危废10吨以上)需按月补充台账数据,系统自动生成月度报表。提交后需定期查看审核状态,若被退回需及时补正。一般工业固废年产10万吨以上的单位还需按季度补充申报。
三、转移管理全流程操作
危险废物转移前需在线发起电子联单:选择转移种类、重量及接收单位,系统自动关联经营单位资质。重点监管单位须同步上传出库装车现场照片(含时间地点水印)。运输过程通过电子运单与交通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实时监控车辆轨迹;若出现滞留超时或偏离路线,系统自动预警至企业和监管部门。经营单位接收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扫码核验实物与联单一致性,完成入库确认。首次接收某类危废时需上传入厂分析报告。
四、视频监控与物联网应用
重点产废单位需在称重区、贮存场所、装卸区等位置安装联网摄像头,视频存储≥3个月。危废经营单位还需覆盖厂内运输通道、处置设施、中控室等区域。推行"一码流转"模式:使用智能称重设备生成二维码标签,通过手持终端扫码记录出入库,自动生成电子台账。液态危废储罐需加装液位监控,污泥类废物每日人工录入台账。利用处置设施的关键运行参数及用电数据需实时上传平台。
五、企业升级改造要求
年产危废1000吨以上企业及经营单位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智能化改造,配置智能称重、电子标签等设备。其他重点监管单位限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企业需制定改造方案报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明确视频监控布点、数据传输项及人员配置。市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平台视频抽查监控盲区、画面清晰度及数据真实性,每周核查经营单位运行数据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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