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入口 流程)(2025参考)
浙江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是全省固废监管的核心工具,企业通过该平台可实现固废全流程线上管理。以下是平台使用要点:
一、平台入口与注册登录
登录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登录门户(https://gfmh.meescc.cn/solidPortal/#/),点击"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选择"浙江"和"填报端"。未注册企业点击"企业注册"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信息完成注册;已注册企业直接输入用户名(汉字用户名需提前修改为数字/字母)和密码登录。初始密码通常为"000000"或"Abc@123456",首次登录后需立即修改。若遇账号问题,可切换"填报端/管理端"使"忘记密码"功能显示,或联系客服400-9002-988转2号键。
二、企业信息完善流程
登录后进入"企业管理-企业维护":1. 在"基本信息"完善行政区划(需精确到街道)、法人信息、联系方式等,提交审核;2. 在"运输管理"添加普通车辆及运输单位信息,否则无法发起联单;3. 处置/收集企业需上传环评批复和经营许可证;4. 产废单位在"处置/收集企业管理"绑定下游单位,确保接收方资质合规。所有信息需避免空白项,提交后待属地环保部门审核。
三、固废计划与台账管理
产生企业需在"计划管理"提交年度管理计划:1. "产生情况"填报固废种类、代码、物理性状及计划量,危险废物需补充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2. "转移计划"中关联已绑定的处置单位,填写委托处置量。系统支持导入上年计划数据,修改时可点击"更新经营单位名称"同步变更。计划审核通过后,在"电子台账"模块按月填报实际产生量,一般固废可点击"变更库存"调整当年新增量。
四、联单运行与闭环流程
转移时进入"联单管理-固废联单":1. 新建联单,选择接收单位和运输模式(直运/联运);2. 填写废物代码、形态及转移量,跨省转移需提前完成备案;3. 运输单位通过短信确认起运/结束,处置单位最终核验接收量并上传发票。若联单有误,运输确认前可自行注销;确认后仅能由处置单位拒收。系统同步生成电子台账,自动计算库存变动,实现"产生-转移-处置"闭环。
该平台整合了GPS轨迹追踪、超量预警等功能,企业可通过"浙里办-省固废平台"扫码查看记录。对小微企业,系统支持由小微园区统一管理联单,收运点转移可豁免联单,仅需登记基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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