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标准2025
一、临时伤病考生免考政策
因临时伤、病而不能参加集中统一考试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伤、病考生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各县考生需提供县人民医院证明,市区考生须有二甲医院及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报市(县)中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不参加集中统一考试,但必须参加补考。
凡申请缓考的考生,如在补考时伤、病未愈,则不再办理免考手续,经学校申报,其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以12分计分。
二、因伤和疾病无法参加考试的免考政策
因伤和疾病既不能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又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伤、病考生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各县考生须有县人民医院或二甲医院证明,市区考生须有二甲及以上医院证明,以及相关病史资料,经学校同意,上报市(县)中考办,市(县)中考办聘请医学专家鉴定后审核批准,可免予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和补考,其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以12分计分。
三、先天性疾病考生免考政策
因患先天性疾病、重大特殊性伤病不能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又不能参加补考的考生,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先天性特殊疾病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各县考生须有县人民医院或三甲医院证明,市区考生须有三甲医院证明以及相关病史资料,经学校同意,由市(县)中考办组织医学专家鉴定,必要时请申请免试的学生到指定医院复核确认,经市(县)中考办审核批准,可免予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和补考,其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以36分计分。
四、身体残疾考生免考政策
身体残疾的考生,平时正常上体育课,且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由本人申请,填写《桂林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残疾考生体育考试免试申请表》,且具有经市(县)残联审批办理的残疾证,经学校同意,经市(县)中考办面试学生后审核批准,可免予参加集中统一考试,其体育考试成绩总分以60分计分。
五、免考考生材料存档要求
凡经市(县)中考办批准免予体育考试的伤、病、残考生,有关证明材料须存入本人档案,供录取学校参阅。
六、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凡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弄虚作假、未经许可无故不参加集中统一考试等行为之一者,取消体育考试资格,体育考试成绩为零分。各项目考试检录处点名三次不到者,取消该项目的考试资格,该项目成绩记零分。
免责声明:本文关于桂林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标准2025的相关信息均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桂林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标准2025网页的内容出现抄袭侵权的内容,可以点击网站底部联系客服,本站将立刻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已特别标注该文桂林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标准2025为本站原创文章的,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谢谢!

